满庭芳 发表于 2018-9-16 00:29:42

【18.09.30截止】首届“湾区核心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18.09.30截止】首届“湾区核心杯”全国诗歌大赛征稿启事

为全面回顾深圳市宝安区波澜壮阔的发展历史和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成就,进一步讲好宝安故事、深圳故事,为“湾区核心、智创高地、共享家园”建设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典范,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特举办“湾区核心杯”全国诗歌大奖赛活动。
一、大赛主题
  新中心•新湾区•新城市•新跨越
二、大赛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征稿,截稿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三、举办单位
  主办:《中国诗人》杂志社、深圳市宝安区作家协会、深圳市报业集团宝安日报社《打工文学》周刊

  承办:深圳市大道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四、组成评委
  在严格进行初评的基础上,聘请作家出版社编审、著名评论家唐晓渡,《海子评传》《昌耀评传》作者、著名诗评家燎原,大理学院教授、著名诗评家耿占春,青海省作家协会副主席、著名诗人杨廷成等一批著名诗人、诗歌评论家担任终评委,对来稿进行公平、公正的评审。
五、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

  二等奖2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5名,奖金各3000元;

  入围奖20名,奖金各300元。

  给所有获奖者颁发奖金、证书,邀请部分获奖者到深圳参加颁奖仪式。颁奖典礼上将举办部分获奖作品朗诵会,部分优秀作品在《中国诗人》等杂志推出。
六、相关要求
  1、要求以诗歌的形式,生动形象地描述以深圳市特别是宝安区为主的粤港澳大湾区城市波澜壮阔发展的历史画卷,凸显以深圳市特别是宝安区为主的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文化新景观。用独特的视角,反映城市翻天覆地的变化,反映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的生活。

  2、每位应征者限发100行以内新诗3首,尤其欢迎10行左右精短小诗、3至5行的微型诗、5首以内的旧体诗、1000字以内的散文诗。

  3、来稿一律不退,文责自负。切勿剽窃和抄袭,一旦发现剽窃和抄袭情况,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4、获奖作品的作者有署名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刊登和使用权,刊登和使用不另付稿酬。
  5、应征稿件请发:
  kanwu2012@163.com
  351248343@qq.com
      两个邮箱,各发一份,在主题位置写上“湾区核心杯·全国诗歌大奖赛应征作品”字样。投稿者务必写清楚真实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要一致)、联系电话、邮编、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附上不少于200字的个人简介。

  6、组委会和评委会人员不得参赛。

  7、本次征稿活动不收参加者任何费用。

  8、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首届“湾区核心杯”全国诗歌大奖赛组委会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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